依法治教:可为、难为与何为

作 者: 吴虑 ; 李鹏 ; 朱德全
【摘 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依法治教历经曲折而奋进的四个发展阶段,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特色依法治教格局,建立了以《宪法》为统领、《教育法》统筹兼顾、教育单行法各司其职的教育法系治理框架。实施依法治教在国家法治化、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教育法系不完善、依法治教的实践误区和执法守法消极等原因。因此,有效实施依法治教还必须从立法、普法、执法、守法和完善监督救济体系多维着力,构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和违法必究的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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