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性学习理论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作 者: 吕新云
【摘 要】研究性学习是以学生为中心的一种探究式学习活动,将之引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的教学实践中来,必将突破传统教学模式的束缚,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创造性,进而增强课程教学效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研究性学习理论在“基础”课教学中的组织与实施过程可分为以下五大阶段,研究选题准备阶段,研究方案制订阶段,研究过程实施阶段;研究成果交流与研究报告写作阶段和研究成果检查与评估阶段。
相关热词搜索: 研究性学习 可行性 组织与实施

上一篇:论“阳光体育运动”背景下的学校体育教学改革

下一篇:英汉文化的异质性及其在外语教学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