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法律纠纷之司法审查

作 者: 王伟
【摘 要】对教育法律纠纷进行司法审查符合行政法基本理论,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与必要性。由于教育领域的专业性与特殊性,不宜将全部教育法律纠纷纳入司法审查范畴,应依据利益衡平原则从司法审查的范围、强度、与申诉的衔接等方面确定司法审查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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