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学生在校人身伤害赔偿责任问题的研究
作 者: 杨春兰
【摘 要】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特殊民事法律关系。未成年学生在校人身伤害主要有上课期间的人身伤害、学校设施与建筑物等引发的人身伤害及意外事件引起的人身伤害等三种类型。在对未成年人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为确定侵权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必须遵循过错责任原则、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等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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